2025年劳动法规定的高温津贴标准是多少?
不同地区根据当地情况可能有所区别,高温津贴标准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、气候条件不同而存在差异。江苏、浙江、广东等地按月发放,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;陕西、广西按天计发,标准为每人每天11.5元至25元;天津则根据高温强度分级,按每人每天5元至15元执行。
多数地区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6月至9月,共4个月;南方部分地区如广东、广西延长至5月至10月,覆盖更长时间的高温季节。
针对非全日制用工、临时高温作业或室内高温场所,部分地区允许按实际出勤天数或小时折算津贴。非全日制劳动者按每人每小时3元标准发放,室内作业人员若无法将温度降至33℃以下,可享受200元/月的津贴。
高温津贴的发放条件是什么?
用人单位需满足两个条件之一:一是安排劳动者在35℃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;二是工作场所无法采取有效措施将温度降至33℃以下。
高温津贴的发放对象包括企业、事业单位、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,涵盖建筑工人、环卫工、快递员等户外作业人员及室内高温岗位员工。
当日最高气温达到40℃时,用人单位必须停止室外露天作业;气温在37℃至39℃时,全天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,且12时至16时需暂停作业。
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、未成年工在35℃以上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或33℃以上室内作业,确保特殊群体健康权益。